释义 |
被骗了报案的程序如下: 1、报案时带上身份证及相关线索材料,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报案写报案材料,或给报案人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 2、接受报警资料后,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报案回执; 3、报警时,报案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 4、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案件立案期限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2、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3、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4、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综上所述,报案应当在立案的期限内进行,将案件具体情况报告给公安机关,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