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其中物质供应和生活费津贴是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物质供应包括住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活费津贴是劳动者用于个人日常支出的钱款。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物质供应和生活费津贴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合同中应规定物质供应和生活费津贴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2. 物质供应和生活费津贴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应考虑当地物价、生活水平等因素; 3. 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劳动者提供物质供应和生活费津贴,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合同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四)劳动报酬; (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八)工作地点; (九)劳动合同期限;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后果;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物质供应和生活费津贴标准适用当地平均物价、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未作约定的,应当根据当地物价、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合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