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坐牢通常来讲指的是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与拘役一样同属于我国刑法五大主刑,那么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呢?拘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说白了拘役就是时间较长的拘留,实际上跟坐牢有些区别,因为一般是在看守所,而不是在监狱。坐牢: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注意,这个是在监狱中,即所谓的坐牢。而且参加劳动没有必然的报酬。拘役坐牢的区别在于: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以上便是拘役和坐牢的区别。 一、取保候审后开庭判拘役会怎样执行 被判处拘役,通常是由公安机关采取就近执行的方式执行。 取保候审被判处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 我国《刑法》中对拘役的适用对象有明确的规定,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短期羁押的犯罪分子。与拘役的适用对象相比,管制只限制但不剥夺人身自由, 而有期徒刑是罪行较重且需要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主要刑罚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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