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过高调整方法 |
释义 | 我公司跟另外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另外一方就要支付35%的违约金。由于我公司因为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没能及时发货给对方,对方公司以我公司违约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可是我公司只是迟了两天发货,给对方没有造成多大是损失,按35%的违约金比例我觉得太高了,请问可以申请违约金过高的调整吗? 律师解答: 对于违约金过高如何调整在立法上没有更多解释,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由法官自由裁量。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独立于合同 可以独立,不是一定独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其中违约责任并非必须有的内容,所以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独立于合同。 二、违约金是否属于到期债务 违约金对于违约方来说是到期债务,违约方要按合同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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