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彩礼返还的情形是怎样的 |
释义 |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支付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并且已经共同生活再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原则上法律是不支持的。 离婚返还彩礼的情况是怎样的 返还彩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离婚彩礼返还的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婚前的给付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双方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彩礼是应当返还的。一般返还的标准为,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的部分不予返还,剩余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具体如何返还由双方自行协商。 离婚返还彩礼的情况是怎样的 返还彩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如何规定彩礼返还的情形 存在下面三种情形时,若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若没有这几种情形,一般法院会认定彩礼是男方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 返还彩礼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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