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能擅自处分抵押物。否则,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抵押物或者要求其价值进行赔偿。因此,借款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卖掉抵押品是不被允许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处分或者变更担保财产,应当经过担保人同意。未经担保人同意处分或者变更担保财产的,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该担保财产或者要求其价值进行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抵押权确认与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债务人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抵押物或者要求其价值进行赔偿。” 3.《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处分抵押财产。抵押人违反前款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主张担保债权。” 因此,借款人在卖掉抵押品前,必须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