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拖欠款项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债权人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催讨。常见方式包括起诉、申请仲裁、执行等,具体应根据情况选择。债务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决、调解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担保物不足以清偿债权,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财产、查封、冻结等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履行与债权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习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申请执行的请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被执行人有未履行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三)被执行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四)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给付金钱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汇票、债权以及其他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