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发商给房产更名是不能收取更名费的。 已经在房管局做正规备案的房屋,若需要更名或者过户,只需支付3元/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原则上开发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不论属于哪种情况,开发商收取更名费都没有法律依据,属于“ 不当得利 ”,业主有权拒缴。 原则意义上讲,没有正式交房的房屋是不允许更名的,除非有重大原因,比如出国或疾病等。 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业主有权拒缴。 原则意义上讲,没有正式交房的房屋是不允许更名的,除非有重大原因,比如出国或疾病等。 法律客观: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 买卖合同 、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 、受遗赠证明、 继承 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