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程序中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及相关程序。离婚案件需经过调解、起诉和判决三个阶段。感情破裂的标准包括配偶同居他人、虐待家庭成员、恶习不改、分居满二年等情形。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可起诉离婚并提交诉状和证据。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判决后如不服可上诉。法院判决离婚是基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衡量。 法律分析 感情破裂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起诉离婚程序中,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再次起诉离婚程序 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总结: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的必经阶段,就算是再次起诉离婚,而且各位要注意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结语 离婚程序中的必经阶段包括:调解、判决和上诉。根据感情破裂的标准,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进行调解,希望当事人能够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如调解无效,法院将进行判决,并宣判公开。一审程序结束后,当事人如对判决不满意,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重要的是,法院判决夫妻离婚时,会衡量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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