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在执行的过程中,对被执行的人的财产要做处理的话,一般来讲还是会给其留下基础的生活费的,如果被执行人不能够维持生活了可以向法院书面申请生活费,要符合一定条件,申请理由必须是真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