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居家隔离期的具体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时间要求:观察期限为被观察对象与病例或者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或者抵达之日起14天,等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满后,由当地医务人员检查确认并报乡镇(街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同意后即可解除隔离。 二、隔离人员要求:需要居家隔离的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来自、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群等。2、近距离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患者。3、近距离接触过感染疑似或确诊患者。4.其他特定情况(随病情发展,可能会调整需要隔离的人员范围)。 三、隔离生活要求:1、不擅自外出,如实回答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2、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每日上、下午各一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3、最好拥有独立房间,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如条件不具备,请至少保证一米以上的距离。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完全分开,避免交叉污染。4、隔离人员与同住的家人均应佩戴口罩,避免密切接触。佩戴新口罩前、处置完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5、开窗通风,使室内空气直接与室外空气交流,避免使用空调,尤其是中央空调。6、保持充足的休息,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7、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交由相应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垃圾桶要每天清理。8、及时做好物品消毒,可使用消毒剂擦拭、清洗等。9、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立即电话联系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10、最好固定一个身体健康状况好且没有慢性疾病的家属来照看被观察者。11、与被观察者接触,或进入被观察者房间,都应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佩戴前和摘取后都要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12、不要直接接触被观察者的分泌物,特别是痰液和粪便。使用一次性手套处理被观察者的衣物、尿便和其他废物,摘掉手套后也需要洗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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