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移民后需要变更法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法人移民后需要变更法人吗 2006年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58条“境内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变更国籍的,不改变该公司的企业性质,不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因此法人拿到绿卡后不需要变更。 绿卡,即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一种给外国公民的永久居留许可证。持有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在签发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绿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去入境签证。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见说明5)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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