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股东占股原则上对于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法人具有独立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应当尽到忠诚、勤勉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