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侦立案后可以帮我们追回损失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否可以追回财产损失,要看具体情况,其中可能存在三种情况:1.全部追回:如果赃款没有被挥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收缴,发还被害人。2.部分追回:如果赃款被犯罪人挥霍了一部分,公安机关只能追回剩余部分的,追回剩余的这部分,发还被害人。3.无法追回:如果赃款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如果是实物:没有被犯罪嫌疑人卖掉或毁灭的,可以追回,反之则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