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开庭调解对谁有利 |
释义 | 1.法院调解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2.调解能够更好的贴合自己的预期,并且在法院的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的,是需要签订调解协议的,具有法律,调解还可以省时省事,诉讼比较繁琐,所以在双方能够达成协商一致的 ,法院调解对于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是有利的。 法院开庭前对案件进行调解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是公平的,不存在对哪一方有利的情况,法院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不签劳动合同对谁有利 不签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相对有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告自愿撤诉对谁有利 撤销诉讼对于原告被告是否有利有关的法律并没有限制。 法院是否会批准其撤诉请求,无法估计,需要法院根据案情的发展做出裁定。因为原告撤诉在自愿的情形下,将会引起终结诉讼程序,同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相关的诉讼费用也是由原告承担的饿,所以自愿的情况下,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六条 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七条 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八条 不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九条 调解失败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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