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内的待遇如何? |
释义 | 非全日制用工:无试用期,可口头协议。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保障部意见,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可随时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属于正式员工,可不签劳动合同,仅订口头协议。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按小时计酬。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小时计酬,报酬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非全日制用工与临时工不同,工作时间相对固定。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 一、非全日制用工有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 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却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员工属于正式员工,但跟标准的劳动关系有点区别,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仅订立口头协议。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因此有些地方也称之为小时工,但是这与我们常说的临时工并不是一回事。非全日制用工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相对也比较固定,但是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而一周累计工作的时间则不能超过24个小时。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部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权益。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协议订立劳动关系,而不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请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并非临时工,其工作时间相对固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