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交通事故给当事人造成了人身伤害,而肇事者与当事人所达成的“私了”协议中存有重大误解或有失公平,当事人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私了后又反悔一般归结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又出现新的损失而反悔;,二、是达成协议后又立即反悔;,三、是达成协议后一方拒绝履行协议。,即便是私了,所达成的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就信用原则来说,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受该协议的约束,积极履行协议,不随意反悔。,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章》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章第十六条规章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