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昆山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2 |
释义 | 昆山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为: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 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安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到8月份,共3个月。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武汉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冲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也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因高温津贴的增加而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一、 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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