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在公司工作日至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应当得到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