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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公证去哪里?
释义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办理公证,应当到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例如: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如果是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五条 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第十六条 当事人向二个以上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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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