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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务处分的法律依据和期限
释义
    本文讲述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限。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而行政处分的期限则根据情节轻重而有所不同,警告为6个月,记过为12个月,记大过为18个月,降级和撤职为24个月,开除则取消公职。另外,受处分期间公务员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则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则不得被重新录用或聘用。
    法律分析
    以下是几种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行政处分的期限:
    1、警告是6个月;
    2、记过是12个月;
    3、记大过是18个月;
    4、降级、撤职是24个月。根据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一、政务处分的期限是多久
    1、6个月。依条例规定,行政警告的处分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会解除处分,如果单位没有发通知,可以选择自己申请。在警告处分期间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提出申请,然后解除行政警告处分。
    二、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哪些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6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7、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
    以上就是问题的全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结语
    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其期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和24个月。受处分的期间也有相应的规定,如警告处分期间为6个月,记过处分期间为12个月,记大过处分期间为18个月,降级和撤职处分期间为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 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在选拔任用、录用、聘用、考核、晋升、评选等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对依法行使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为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的;
    (四)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
    (五)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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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