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的交通违法处理办法是用驾照代替人销分或黑名单,一车销分最多用三本驾照。 公安部近日实施了新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三辆驾驶员处理违法行为,一辆驾驶员最多可以处理三辆车的违法行为,分的行为受到限制。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3辆以上不同牌照的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驾驶人为同一牌照的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替代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