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性冷淡能离婚么 |
释义 | 我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双方一致意见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无一致意见,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定感情破裂将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老婆性冷淡可以离婚,在我国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拓展延伸 性冷淡婚姻:挽救还是离婚? 在面对性冷淡婚姻时,挽救和离婚都是可能的选择。每个夫妻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沟通是关键。夫妻之间应该坦诚地交流,寻找导致性冷淡的原因,并努力解决问题。夫妻可以尝试婚姻咨询、情感治疗等方式来改善关系。其次,需考虑双方的感受和幸福感。如果性冷淡对双方造成了长期的痛苦和不满,离婚可能是解脱的选择。然而,离婚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后果,如财务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因此,夫妻应该慎重考虑,并在决策前咨询专业法律和心理建议。最终,无论选择挽救还是离婚,都应以双方的幸福为重,追求真正的家庭和个人满足。 结语 婚姻自由是我国法律赋予的权利,当夫妻面临性冷淡问题时,可以选择离婚。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判决离婚。挽救和离婚都是可能的选择,夫妻需考虑沟通、感受和幸福感等多个因素,并在决策前咨询专业法律和心理建议,以追求真正的家庭和个人满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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