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留置权应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行使留置权应具备什么条件 行使留置权应具备条件如下: (1)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2)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必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 (3)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届履行期; (4)须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留置权所有权归谁 留置物所有权是归债务人。如果留置权人要行使留置权的话,需要将标的物进行拍卖,然后折价实现自己的债权,剩余的财产需要返还给债务人。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包括货物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拖航合同、行纪合同等。这些合同的标的均为履行一定劳务的行为。具体表现为,由当事人一方按合同的约定付出一定的劳务,而由对方支付相应的报酬。合同均涉及货物的交付和返还,但货物的交付和返还依据的不是物权证明书而是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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