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有效期可以有约定吗 |
释义 | 民间借贷的有效期可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应当签订相应的借贷合同,合同中需要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等内容。 一、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包含哪些内容 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内容有: 1、标题要写借条; 2、说明贷款的目的,以免借款人在诉讼后提出赌债、分手费等辩护; 3、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 4、表示出借方式; 5、金额不仅要写阿拉伯数字,还要写大写数字,避免以后篡改是否有争议;同时,货币也要写明是人民币还是其他货币。 此外,写借据还需要注意:借款时间和还款日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而产生争议;借款期限也要大写。 二、借条上没写利息怎么办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不能主张支付利息。非自然人之间借款,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受法律保护的写借条是什么 受法律保护的写借条内容如下: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 2、贷款金额应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3、应明确写明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应明确还款和借款本息的具体年月日; 5、应明确写明贷款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6、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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