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怀孕了且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适用缓刑。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怀孕的妇女若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适用缓刑:1、其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情节较轻;3、有悔罪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5、适用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不是只要怀孕了就可以适用缓刑,还需要该孕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同时符合法定条件。 一、附加刑的种类: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