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法定继承人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和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具有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分割遗产。被继承人去世后有多个子女,子女之间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均分。在被继承人生前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照顾义务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时适当多分。有赡养能力但对被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照顾义务的,在分割遗产时适当少分。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相互配合办理遗产分割手续;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遗产分割。继承人凭法院生效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