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p2p网络借贷的不良模式 |
释义 | 1、无抵押,高利率,风险高 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完全是无抵押贷款。并且,央行一再明确: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也增加了网贷的高风险性(一般是银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2、信用风险 网贷平台固有资本较小,无法承担大额的担保,一旦出现大额贷款问题,很难得到解决。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于行骗的目的进行贷款,而贷款平台创建者有些目的也并不单纯,携款逃的案例屡有发生。 3、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由于网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央行和银监会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网贷。对于网贷,监管层主要是持中性态度,不违规也不认可。但随着网贷的盛行,相信有关措施会及时得到制定和实施。 那么,如何防范网贷的风险呢? 一定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既要谨防投资陷阱,又需深知“买者自负”,政府不会承担任何损失。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一定要端正心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投融资者要学法、懂法,面对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困难,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寻求合法的融资渠道,通过合法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避免违法筹资、害人害己的事件发生。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个人要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主动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 综上所述,网络借贷,风险相对比较高,对于此类借贷我们必须抱着慎重的态度。但国家会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以保证个人财产信息安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新设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包括下列程序: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相关内容;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项工商登记住的地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资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自行设计、印制,其中应当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章等要素。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