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名字离婚判谁? |
释义 | 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如双方自愿离婚,对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一致意向,那么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对离婚后房屋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在办理完离婚后,一方应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是法院诉讼离婚,首先由法院审理确认双方是否签订有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如夫妻财产协议中双方已经对房屋的归属进行了约定,那么离婚时该房屋会按照双方约定的意思进行判归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没有签订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法官会先尊重双方协商结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将会视财产的具体情况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处得到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一、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1、一般情况下,婚后买的房子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在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各自分配一半的份额。如果夫妻二人对于该房产另有书面协议进行约定的,那么就按照约定的内容确认其权属。 2、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应当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不予进行分割;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 3、如果房子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应当按照双方各自出资份额来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房产公证一人所有有效吗是有效的,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并签订相关的协议。然后进行公证,方可有效,如果只是一人的意思,则无法办理公证。根据《民法典》第1060条中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规定进行认定。综上所述,既然已经结婚了那么婚后的财产都视为夫妻共同创造,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坏处可能就是影响夫妻双方的感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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