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 |
释义 |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要件是:侵害的客体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怎么办?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是: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2.侵害的客体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 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的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怎么构成的?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有负有解救被拐卖、被绑架妇女、儿童职责的身份;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关于保护妇女、儿童、禁止买卖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的行为。 三、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重要条件有: 1、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救助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声誉; 2、客观上,对被拐卖妇女负有救援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妇女及其家属的救援要求或者接到他人举报而不救援,造成严重后果; 3、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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