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股东可查账簿保障自身权益。若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违法或章程外,可在60天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在特殊情况下,小股东可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小股东想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如果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小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决议。小股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查阅、复制权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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