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过程: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注销,需要的资料是: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4、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5、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6、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四十二 纳税人未按照规章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章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