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字号是除区域、行业、公司类型以外的文字。企业名称包含企业“字号”,字号是名称的一部分,企业名称通常包括四个部分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营业执照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名称\行业特点\组成形式四部分组成的。 法律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所列登记的主要项目中: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其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登记的字号名称刻制图章,并应报送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没有字号名称的,本项目不登记。经营者姓名,是指依法经核准登记的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申请人姓名。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登记;经营者住所,是指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详细住址;从业人数,是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资金数额,是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是指经核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个体工商户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与主业相近的其他业务;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代客装卸、修理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经营场所,是指厂址、店铺、门市部的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及经批准的摊位地址或本辖区流动经营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