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参考 |
释义 | 四川省的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 1、挪用本单位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一、私企公款挪用的侵权行为 私企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公款罪自首会被拘留吗 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采购员挪用货款30万判多少年 挪用资金30万或者挪用资金3万未退还,为有期徒刑3年,此后每增加8500元或者未归还资金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在3万以上不满5万的,挪用时间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在3万以上不满5万的,挪用时间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挪用资金数额为五万,时间超过三个月为归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此后每增加一万元,刑期将会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并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以上不满2万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挪用资金并进行非法活动,数额为2万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此后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挪用资金1.5万元用于非法活动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3年,此后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者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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