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契税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一站式服务机制,受理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具体申请契税补贴流程如下: 1、购房人持申请资料向市房产局申请契税补贴,具体如下: (1)《契税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2)买卖双方已签字盖章的《商品房认购协议》; (3)已缴纳契税的凭证; (4)房款付清凭证(正式不动产销售发票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预售款收据); (5)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6)住房登记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由购房人向房产部门申请,房产部门出具一式两份证明,一份用于缴纳契税,另一份用于申请契税补贴。 2、市房产局在受理补贴申请并核实汇总后,提交市地税局核实; 3、市财政局根据市房产局和市地税局的审核情况审批后,将购房契税补贴款项具体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