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金交不起与假释在法律理论上并没有直接关系,罚金未交依然可以获得假释,但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未依法缴纳罚金的,其假释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还是有所影响的。因为,人民法院在审核服刑人员假释的申请时,会酌情考虑罚金是否缴纳的事实,没有缴纳的,可能会判定服刑人员悔罪态度并不彻底而降低批准假释的可能性。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3条规定,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因此,如果罚金确实交不起,建议提出申请,请求延期、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以免降低获得假释的可能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