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时间为三月。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的方法如下: 1、个体工商户于每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工商登记机关会予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将出具合格检验证明; 3、如果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登记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年检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综上所述,企业应当按时进行年检,对企业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发生改变的应当主动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