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房地产 继承 过户有一些费用要发生,主要需要缴纳的有房地产 继承权公证 费用、房屋评估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 继承人 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的税费:由房屋评估价万分之五的合同 印花税 、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 契税 : 法定继承人 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 遗嘱 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1.5%的契税。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