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的股份怎么分配的 |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股份的分配的规定主要是夫妻两人不能对公司股份协商一致解决,则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若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可以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也可以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另一方在其他财产补偿。离婚夫妻不能协商一致时对公司股份的分割: 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 共有财产分割 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但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受公司法的这一限制,在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中这一方案无法实现。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 2、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则应对各家公司所持股份分别按前述原则各半分割。 3、如夫妻一方原来不属于公司股东,在对夫妻共有股份分割前可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对夫妻共有股份先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将公司股份分割(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夫妻一方时,不同意分割(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不属股东的夫妻一方应得的股份。该股份买卖所得款项归未取得股份一方所有。如其他股东不购买这一股份应视为同意分割(转让) 4、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一方案后遗症最小,但仅限于只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公司。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六条 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
随便看 |
- 探讨村民如何确保一户一宅权益
- 一户多宅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 一宅两户怎么认定
- 一户多宅的法律规定
- 2023年父子两户一宅怎样确权
- 父子分户口算不算一户一宅?
- 一户二宅最新解决方案
- 针对一户两宅的补偿方案
- 一户多宅法律规定?
- 一户多宅只能补偿一处房屋的说法正确吗?
-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
-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
-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
-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
-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
-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
-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
- 父亲的宅基地我盖房子
-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
-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
- 我想买一个我们村的宅基地如何写得合适
- 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的方法
- 父亲的宅基地我盖房子?
- 关于宅基地问题,村里解决不了该找谁
-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 socialist jurisprudence
- socialist jurist
- socialist law
- socialist legality
- socialist legal order
- socialist legal system
-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 socialist marriage and family system
- socialist ownership by the collectives
- socialist ownership by the whole people
- socialist public ownership
- socialist public property
- socialist state
- socialist state-owned economy
- socialist system
-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individual handicraft
- sociality treatment
- socialization of law
- socialized services
- social jurisprudence
- social justice
- social labor
- social labor productivity
- social law
- social-learning theo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