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范围:上班途中受伤是否适用? |
释义 | 上班路上受伤可被认定为工伤保险,包括交通事故等,享受相应待遇。员工下班路上受伤,需先治疗并申请工伤认定,争取工伤保险赔偿。企业应承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工伤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上班的路上受伤能算在工伤保险之中吗 1、上班的路上受伤,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协商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在下班路上受伤公司如何处理 先治疗,申请工伤认定,争取工伤保险赔偿。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企业要承担工伤赔偿,如果不是工伤,不承担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下,应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员工在下班路上受伤的情况下,企业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需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员工应及时治疗,并申请工伤认定。企业应积极配合,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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