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锡机动车证照注销 |
释义 | 机动车注销登记的申报材料及办理地点。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车辆证书和委托书等。灭失证明需提供自然灾害、失火或交通事故等相关证明。办理地点包括车管所本部、综合科和各辖区车管所。办理不收费,时限为1个工作日。 法律分析 机动车注销登记(机动车灭失、强制报废和机动车所有人要求报废的) 一、申报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 3、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属于报废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属于灭失的(自燃、事故等原因),提交灭失证明; 6、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提交退车证明; 7、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提交出境证明,属于海关监管的,出境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8、属于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应提交民警现场监销时签字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9、涉及该车的违章和交通事故要预先处理完毕。 机动车灭失证明是指: 1、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 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如果有残骸的联系报废公司办理报废手续 二、办理地点 1、车管所本部办理汽车注销登记。 2、东亭综合科受理摩托车注销登记。 3、江阴、宜兴车管所办理各自辖区内的机动车灭失、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依法被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注销业务。 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语 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涉及多项材料和手续,包括身份证明、车辆证件、委托书等。根据情况,还需提供报废证明、灭失证明等相关文件。办理地点为车管所本部或指定地点,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请注意,办理前需先处理涉及该车的违章和交通事故。此项服务不收费。如有需要,请及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 (一)机动车涉嫌走私、被盗抢骗、非法生产销售、拼(组)装、非法改装的; (二)涉嫌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三)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 (四)涉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 (五)存在短期内频繁补换领牌证、转让登记、转出转入等异常情形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车辆管理所发现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存在第一款规定嫌疑情形的,应当转为现场办理,当场审查申请材料,及时开展调查。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办理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规定,签订协议及责任书,通过业务抽查、网上巡查、实地检查、业务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协助办理业务情况的监督管理。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存在违反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违反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暂停委托其业务办理,限期整改;有严重违规情形的,终止委托其业务办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违反规定办理业务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开展调查时,可以通知申请人协助调查,询问嫌疑情况,记录调查内容,并可以采取检验鉴定、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核查。 对经调查发现涉及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办理。 对办理机动车登记时发现机动车涉嫌走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机动车及相关资料移交海关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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