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有什么 |
释义 | 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 1.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3.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4.法律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 提出损害赔偿要以离婚为要件,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来。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有什么 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1.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3.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4.法律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提出损害赔偿要以离婚为要件,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来。 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 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一方存在上述过错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都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1、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如下:有合法配偶又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婚等。且提出损害赔偿要以离婚为要件,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来。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只能在特定的情形下申请,且应当在离婚时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的第46条第一、二项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下,受害配偶可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理论上和实务上都区分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婚姻法第46条第三项规定的实施家庭暴力、第四项规定的虐待都构成损害行为。所谓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3、遗弃。婚姻法第46条第四项还规定遗弃家庭成员可诉请离婚损害赔偿。这里的家庭成员同样应作限缩解释,仅指配偶。婚姻的本质在于双方共同生活,互相给予对方身体上、物质上、精神上之关爱,凡消极的不履行婚姻基本义务者,皆构成遗弃。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同居;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遗弃可能会造成对方身体上、精神上之损害,受害配偶得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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