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有权参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但其认定结果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应依照交通管理部门的程序重新认定。执法人员的认定应当有事实依据,不能凭主观臆断或主观臆测,应尽力维护公正、公平、客观、科学的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调查结果,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和过失程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客观、公正、公平、适用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于涉及交通事故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案件事实、认定相应的事实、责任和赔偿计算,公正、公平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