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办公证遗嘱去哪 公证遗嘱并不是哪里都可以进行的,需要准备齐全相关的资料,到公证处预约排队,在公证员的主持下进行公证,符合遗嘱要件才能成立。 二、 民法典中公证房遗嘱需要哪些条件 民法典对公证房遗嘱需要哪些条件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房屋遗嘱公证的条件包括被继承人亲自申请 、被继承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 民法典 中己经公证的遗嘱如何过户 继承人通过公证遗嘱继承不动产的,可以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供遗嘱、身份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公证遗嘱并不是哪里都可以进行的,需要准备齐全相关的资料,到公证处预约排队,在公证员的主持下进行公证,符合遗嘱要件才能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