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身份证丢失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见了,可以到派出所开临时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明与身份证一样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身份证明可以到车站附近的派出所开具;也可以由公民本人持本人户口簿,到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或者补办身份证,补办后原身份证失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十二条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