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间谍罪 |
释义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两罪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首先,在犯罪主体方面,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一般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通常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无论其是中国公民,还是非中国公民均可构成本罪。其次,在犯罪客体方面,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属于渎职类犯罪。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国家安全和利益,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最后,在客观行为方面,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将自己了解和掌握的国家秘密泄露给他人的行为,其行为的主要特征是泄露国家秘密;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其行为对象必须是境外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什么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不是危害国家安全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法律对我们行为的约束是多方面的。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其中第七十七条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其中就包括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相关条例: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应该达成对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的四项共识:一是高度重视国家安全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二是深化国防涉密技术案件“两法衔接”,三是加强对国家安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与信息交流,四是大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与国防知识产权的意识。 需要强调的是,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上述罪的,依照刑法规定酌情处罚。 因此,当行为人的行为事实符合上述情节严重的界定标准时,就涉嫌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如果违纪人员行为触犯《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同时,又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在移送司法机关之前,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