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不能剥夺幼儿的继承权 |
释义 | 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 被继承人立遗嘱时,不应当剥夺未成年人的合法继承权。 这不仅是法律制度规定的,也是社会道德要求的,更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如果遗嘱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的遗产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一、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权继承吗 从法律上,女儿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在出嫁后当然有权利继承娘家的遗产,女性不能因为结婚而被剥夺应有的继承权。当然,实际的遗产分配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处理:1、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进行遗嘱继承,此时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就死亡的,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 二、遗嘱能否剥夺残疾人继承权 不可以。立遗嘱,不可以取消残疾人的继承权,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 三、房产继承怎样分割 房产继承的分割方式: 1、一般来说,如果有遗嘱继承,优先继承遗嘱。但遗嘱不能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在遗嘱中处置他人财产的部分视为无效。法院应当根据事实查明遗产和继承人的情况并作出判决。根据判决,房屋登记部门也可以转让遗产登记; 2、老年人生前未作遗嘱的,依法处理; 3、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但履行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得到更多的分配; 4、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配; 5、对于财产分配,如果继承人不想要,由法院评估拍卖,在继承人之间分配价格;如果继承人想要,应按份额支付给其他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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