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正式的购房合同,用于在商品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获得预售许可证时签订。该合同约定了预售方将在约定时间内转移商品房所有权给预购方的条件,预购方需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开发企业向社会销售尚未建成或已竣工的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合同。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购房合同的一种。 法律分析 不是的。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签的,预售合同一般需要等房屋建成之后换成正式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预售合同是正规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 在销售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时,签约双方应使用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有效期是该预售房地产的预售期限,当有效期到期,而该项目房地产的销售有不符合上述使用现售合同条件时,开发商需要重新领取新的预售许可证方可继续销售房地产。 在这里要提醒您,要看开发商销售的是期房还是现房,不能以是否“现有房屋”作为判断标准,应该先看开发商是否能够提供已经办理了初始登记的法律文件,再看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是不是由房屋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购房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购房买卖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结语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并由预购方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开发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购买商品房时,应仔细核对开发商是否具备合法的预售许可证和相应的法律文件。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是购房合同的一种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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