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和我的前配偶没有签署财产协议,如何分割遗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离婚前没有签署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主要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个人财产则是指各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应该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后再将个人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夫妻离婚,应当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公正的裁决。 《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五条 夫妻离婚或者宣告无效后,应当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协商处理财产问题。 第三百二十六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财产: (一)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和经营、承包、租赁、知识产权使用费等所得的收益; (二)婚姻期间所购置的房屋、车辆、家具家电、器具设备等生活和生产经营用品; (三)婚姻期间所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金融资产; (四)其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三百二十七条 分割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如下原则: (一)尊重夫妻的意愿,合理协商; (二)考虑夫妻的财产贡献、家庭生活状况和其他相关因素; (三)保障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百二十八条 夫妻双方未能就分割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公正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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