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事绍兴黄酒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禁止哪些行为 |
释义 | 从事绍兴黄酒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在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酿制中添加工业酶制剂的;(二)冒用或者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三)未经许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与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四)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虚标酒龄、冒用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风险提示:在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酿制中添加工业酶制剂的法律责任:1、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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